从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的逻辑起点看终极目标

从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的逻辑起点看终极目标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刘小芹

     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数以千万计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着不可替代的贡献。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已开展四年了,各批立项院校已陆续验收。客观地看,三年建设期中,100余所高职院校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极大的提升了高职办学质量,取得了全社会有目共睹的成果。广大高职院校翘首以盼,争先恐后学习国家级示范性建设学院的成功经验;然而“为什么建”、“怎样建”和“最终建成什么”等系列问题仍不可避免的存在于部分院校中。籍此,笔者以一所高职示范院校建设参与者的身份,结合本校示范性建设的实践,较为系统地总结、梳理了示范性建设的任务、做法、成果和目标等内容,以期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一、启动示范性建设项目的逻辑依据

    “逻辑依据”是指一种思维的开端。比如在做事之前得思考需要准备什么,这种思维过程的开始就是逻辑依据或称之为逻辑起点。黑格尔在他的《逻辑学》中制订了逻辑起点的3条规定:逻辑起点应是最简单、最抽象的范畴;逻辑起点应揭示对象的最本质规定,以此作为赖以建立的基础;逻辑起点应与它所反映的研究对象在历史上的起点相符合。启动示范性建设项目的逻辑起点,正是从各省、各校高职改革和发展的探索与实践中总结提炼出国家层面的、建设规范的高等职业教育类型,以实现建构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目的。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举办之初,大多数高职院校是在探索中摸着石头过河,因其教育特色不鲜明,被认为是“专科层次的高等教育”,淹没在了学科型高等教育之中,造成家长学生慎报考、用人单位慎聘用的现象。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高职院校的教育主动贴近社会、走进企业,力求培养行业、企业对路人才,开始自觉地践行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做法,毕业生逐渐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经过几年的改革,家长学生积极报考,部分学校招生录取线大幅度超过部分本科院校建档分数线。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的薄弱环节,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甚至仍有部分高职院校还未完全理解高职教育的属性,仍然按照学科型运作高职院校,所培养的学生很难在就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高职院校本身需要从理论到实践彻底梳理、研究、探索可持续良性发展的科学规律。

     由于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为社会培养数以千万计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重任,政府越来越明确其在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中、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国家提倡大力发展高职教育。1998年颁布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指出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增量将主要用于地方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并确定“建设范性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启动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开始分三批立项实施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着力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通过示范作用,带动全国职业院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

     结合学校和政府两个方面的需求,在政府主导下100所高职院校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深层次改革与探索,这即是启动示范性建设项目的逻辑依据和起点,解决了“为什么建示范”的问题。

    二、示范性建设的逻辑前提及主要工作

     传统逻辑中经典类型是三段论。据此,笔者认为,在高职示范性建设项目中,通过启动中央引导、地方为主,政府行为的、遍布全国各地的高职示范性建设,以构建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是一个大前提;通过遴选出100所高职院校,在政府支持下开展的高职院校示范性建设实践是一个小前提。由此得到的结论是,整合、梳理这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经验和成果可以初步构建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完整体系。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是贯穿于整个逻推理结构中的核心内容。通过示范性建设,尤其是重点专业建设、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辐射能力建设,建立起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机制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通过教育教学改革,提炼具有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模式以及实现培养方案的保障体系;通过人才培养的实践,准确把握高职教育与社会经济建设需要的符合度,培养的毕业生受到行业、企业欢迎和重用的程度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度,形成高职教育自身鲜明的特色,成为不可替代的一种高等教育类型。就主要工作而言,是在政府和学校两个层面展开的。

    (一)中央引导、地方为主开展示范性院校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这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籍此,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启动了国家重点支持100所高职院校建立示范性院校建设项目,并对立项院校给予了具体支持与指导,如: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办学水平和就业率高的专业点进行重点建设,优先支持在工学结合等方面优势凸显以及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的专业点;国家在重点建设专业领域选择市场需求大、机制灵活、效益突出的实训基地进行支持与建设;国家对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建设一批优秀教学团队,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中央财政安排经费研制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批准试点自主招生;给予各地专业设置上更大的灵活性,引导和支持地方和高职院校进行大胆改革和探索;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促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推进中央向地方放权、政府向学校放权,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地方政府将示范院校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化发展环境;地方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加强对示范性建设高职院校的统筹管理和支持力度,尤其是加大经费投入;逐年提高示范院校的生均经费标准,保证示范院校的生均预算内拨款标准达到本地区同等类型普通本科院校的生均预算内经费标准;制定相关政策,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鼓励开展单独招生试点,保证生源质量;支持示范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灵活设置专业,逐步扩大跨省招生规模;制定政策措施,引导示范性建设项目学校率先主动服务社会,鼓励行业企业参与示范建设;鼓励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以示范性院校建设为抓手,把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示范性建设项目院校具体开展示范性建设

     高职院校按照中央部署和地方政府的指导,践行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工作。以武汉职业技术学院示范性建设为例,项目建设的主要工作如下:

     1.设计全面育人的人才培养方案。围绕重点建设专业,变传统的主要由教育专家设计的“专业教学计划”为按照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思路与行业企业专家共同开发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全方位育人的各环节要素纳入其中,强化学生通识文化、专业知识、实践技能、职业养成、终身学习等综合素质培养,关注学生“成人”。向社会、企业输送所需“完整”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2.创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按照校企合作长效化、工学结合制度化的思路,创新以“校企合作全过程贯穿、工作过程导向全方位实施、工学交替全面普及,以订单式培养为主体”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并以此为主线依不同专业创新多样化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推行顶岗实习、订单式培养,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带动专业调整与建设,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

    3.实行教学做练一体化教学模式。高职教育的教学设计将国家、行业职业资格标准融入到专业课程体系中,建立双证融通、一教双证、有利于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课程体系;推行行动导向教学法,鼓励项目式、工作室式、单元式、情景教学、俱乐部式、工学交替式、自主学习式等多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做练一体化教学方法。教师角色逐步由学习的主导者向学习的指导者转变,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

     4.构建专兼结合双师结构教学团队。高职教育的教师队伍是一支特殊的教学团队。其队伍构建:一是现有专业教师企业顶岗实践或挂职锻炼,提高教师的“双师素质”;二是引进企业技术人员,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三是聘请行业企业的专家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形成实践技能课程有企业兼职教师担任的机制。同时,国际化视野、课程开发能力、行动导向的专业教学能力、工程实践能力、技术开发与服务能力、团队整体提高等均是打造高职教师队伍的有效抓手。

     5.建立三类生产或仿真型专业实训基地。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就在于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技术与技能兼备。在校内建立仿真或生产型实训基地培训学生的实操能力,以巩固理论知识;将企业引入校园,校企共建生产型实训基地,使学生在校积累一定工作经历和职业养成;在企业积极开拓校外实习基地,满足学生半年及以上顶岗实习,锻炼综合实践能力和强化职业养成,逐步实现“学生”与“员工”身份的对接,为顺利就业打下基础。

     6.制定柔性化教学运行机制和基于ISO9000质量管理的“四方三层”质量保障体系。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教学管理要主动适应高职教育特色,根据实习需要采用刚性管理与弹性运作相融的教学管理运行机制。改革传统学期安排,根据实习实践需要可实行多学期、动态假期制度和创新相应规章制度。建立政府、企业、学校、学生四方和学校、院系、教研室三层的“四方三层”高职特色质量保障体系,全面评价教育教学质量。

     7.开发高职教材,开放共享型教学资源。高职教材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理论知识满足职业岗位(群)需要、及时纳入新观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法规,职业资格标准及生产实践内容应占整个教学相应比重,探索基于行动导向的多种教学方法,帮助学生在实践中建构知识。同时,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立体化教学资源,建立开放式共享平台,帮助学生实现自主学习。

     8.强化高职文化体系建设。作为学校要积极推进人类文明和中华文化传播,并不断发展先进文化。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重视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努力探索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融通、专业知识与与通识文化融合的方法与途径;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大力倡导第二课堂、学生社团与各专业创新小组活动等,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打造高职特有的高校文化精神。

     9. 突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高职特色。在高职教育教学改革及示范性建设项目中,“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已成为高职教育特有的理念。校企合作的要点是:强调学校“以他方为中心”的办学行为;建立校企之间联系纽带和教育的开放性;资源共享、人才共育、专业共建、技术共研等。工学结合是学习与工作的相互结合与渗透,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其载体为专业建设及课程改革、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推行“双证书”制度等。

     10.社会服务与辐射能力建设。社会服务和辐射能力建设是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包括对企业、社会的职业技术培训、技术服务和对兄弟院校的交流与支援三个方面。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全方位推进产学研用并进,做好科技成果应用与推广工作;在进行技术应用的教育教学中,提高学生业务素质和人文素质;鼓励师生开展志愿服务,增强社会服务意识与能力。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项目学校在示范性建设方面的主要工作思路及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解决了“怎样建示范”的问题。

    三、示范性建设逻辑结论即终极目标

     示范性建设的终极目标,是形成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类型的基本体系,规范和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意义和价值在于建设的成果得到更多地推广应用。示范就是要提供让全国各地区、各行业、各类学校均能参照借鉴的内涵和做法,总结出可逻辑推理的、可复制的、稍加改变和适应即可行的示范模式。任何理论都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社会实践是逻辑思维形成和发展的基础,反过来,实践的发展也使逻辑思维逐步深化和发展。展示和整合分布在全国各地的100所学校建设经验和成果,总结出带普遍规律的章法,规范办学类型,可以带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使我国高等职业教育走上健康、快速、长效发展之路。示范性建设的目标不是简单的硬件设施、教师队伍改善,而是通过示范性建设,真正弄清“举什么旗,走什么路”,关系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方向的问题。具体地讲,示范应为三个层面:

     一是学院层面,通过100余所院校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专兼结合专业教学团队、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创建办学特色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引领全国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达到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也就是将建设成果展现给广大高职院校作为示范供借鉴,同时,为形成国家层面高等职业教育类型的基本体系提供实践依据。

     二是地方政府层面,示范院校建设项目以省级为主统筹建设,各省(市)政府应根据地方经济和支柱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出台适合高职教育的地方政策及法规,总结整理出一套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制度与办法,建立地区高等职业教育的完整体系和一个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体系,一方面保证示范性院校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其经验和做法可在各省市间起到交流与推广作用。

     三是国家层面,通过中央引导、财政部、教育部代表国家实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使示范院校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国家层面进行总结推广,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并且建立起国家层面的高等职业教育类型以及与之对应的各项改革与规范工作体系。同时,在国际高等职业教育平台上,推出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品牌。

     如上所述,运用逻辑学理论及方法研究我国的高职示范性建设,即通过国家立项、中央财政支持、地方政府为主,百所院校、500个左右专业(群)试点成功后在全国1200余所高职院校推广、示范,带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整体加快改革与发展,在学院、地方、国家三个层面打造高等中国职业教育的品牌,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质量优良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体系。这个体系就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建设的终极目标,解答了“最终建什么”的问题。新近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以及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更加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方向。

    参考文献:

     [1]范唯,马树超.关于加快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的思考[J].教育发展研究,2006(10).

     [2]陈解放.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高职类型特色创新的抓手[J].西北职教,2008(6).

                                    摘自《中国高等教育》2010,(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