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高职院校示范性建设成果展览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有关示范高职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成果展示会的通知》和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作协作会《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成果展示会组织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高职院校示范性建设成果展板展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地点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体育馆

    二、展示内容和形式

    1.专著、论文等成果汇编:省示范性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改革案例、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案例、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理论研究等方面的典型成果。

    2.实物展示:专利产品或者自主开发的产品模型;省、部级以上高级别成果奖和竞技类奖杯(奖状);其它可以平面或者立体表现的办学治校及教育教学成果。

    3.音像展示:电子相册、专题片、PPT。

    4.动态演示:师生在各自展位现场操作。

三、展区及展位设计

功能分区:(1)剪彩仪式区;(2)中心特装展位区;(3)标准展位区;(4)实物展示区;(5)休息区;(6)服务区。

每所学校提供1个标准展位,为“1+8”城市圈高职院校联盟、鄂西生态旅游区域院校联盟各提供两个标准展位。

每个标装展位由三个独立版面(宽3米、高3米)组合而成,外加简易台桌一个,同时提供电脑主机和17英寸液晶显示屏一台套。

每个标准展位共有750mm×1600mm展板7块、2400 mm×1200 mm展板1块。具体展示效果及尺寸意向见效果图(见附件一)。

提供给各参展单位每个标准展位展板CDR格式文件作为设计模板,其中包括750mm×1600mm、2400mm×1200mm (已转曲)各一张,标准色为蓝色,红色。各个学校可根据自己学校标准色进行颜色调整,格式不变(见附件二)。

四、其它注意事项

各参展单位务必于2012年12月4日向展示组提交如下资料:

(1)标准展板平面设计稿PDF文件1份;

(2)标准展板设计的可修改的CDR源文件和字体文件及打印输出的TIF文件;各学校校名标准字体及英文及校徽CDR.文件;

(3)带规格说明的实物清单及其图片;

(4)音像文件若干(电子相册、专题片、PPT);

(5)可供剪辑的重要视频素材;

(6)学校简介1份(文字800字左右,图片3―5张)。

各参展单位自行进行标装展位的平面设计,要求标展设计与特展主体设计格调相协调,并于12月4日前提交可修改的源文件及其转换好的TIF或JPG文件;组委会集中修改反馈后,统一制作。

专题片建议为8―12分钟时长。电子相册和PPT建议不超过30张。

各参展单位收集实物成果3―5件,将实物规格(名称、数量、尺寸、重量)及照片提交展示组。

实物成果主要在实物展示区展示,也可在标准展位的台桌上展示。

所有标准展位和特装展位由委员会统一审定图、文字、音、像、实物等内容,统一进行制作、安装和调配。

各参展单位提供有创意的宣传口号、标语、广告词等3―5条,组委会根据需要在体育馆东侧主电子屏上显示。

如有特殊要求,请于12月4日前说明。

展示组联系方式

侯利华,电话:13871368708,邮箱:291143043@qq.com

胡类明,电话:13517264825,邮箱:948415707@qq.com

 

湖北省高职院校建设成果展板展示项目工作组

2011年11月24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