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作的回顾与展望

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欧阳建平在开幕式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同志们:

    在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正确领导,省示范性建设工作协作会、省高职教育学会、武汉城市圈高职教育联盟的统一协调,全省高职院校的密切配合下,我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成果展示会暨2011年武汉城市圈(武汉)高等职业教育论坛、2011年省高职教育学会年会今天正式开幕了。

    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对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成果展示会、武汉城市圈高职教育论坛、省高职教育学会年会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向在座的各位专家、领导、老师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向奋斗在高等职业教育第一线,为我省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努力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我省实施示范校建设6周年之际,在全面实施“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关键时期,在全省高职院校大集结的重要时机,我就我省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历程作简要回顾和展望。

    一、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历程

    从1980年我省第一所短期职业大学--江汉大学成立,到2011年底,我省高等职业教育走过了32年的发展历程。目前我省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院校达到57所,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已经占据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成为推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生力军。

    1980年以来,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经历了“萌芽起步”(1980―1998)、“院校建设”(1999―2005)、“内涵发展”(2006―2010)等三个阶段。

    1.萌芽起步期。1980年创建的江汉大学是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的全国13所地方短期职业大学之一,1998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院校成为教育部首批批准独立设置的14所高职院校,当年高职院校招生0.47万人,全日制在校生1.0万人。

    2.院校建设(规模发展)期。全省独立设置高职院校从1999年的10所,发展到2005年的48所,当年招生数从1.65万人增加到10.4万人。

    3.内涵发展(示范建设)期。2006年以来高职教育进入“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协调发展阶段。2011年,我省独立设置高职院校稳步发展到57所,当年招生18.5万人,在校生58.1万人。其中建成国家示范校4所,进入国家骨干校建设计划5所,省级(含行业)示范校8所。

    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与发展进程

    (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情况

    2006年11月3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11月13日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召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视频会议,正式启动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11月16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作是中央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大决策;是教育部、财政部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切实提高高职教育质量的战略部署;是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构建中国特色高职教育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国家示范性高等院校建设计划”实施以来,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建设原则,实行中央、地方、项目建设院校分级管理的方式,共投入项目建设总资金100亿,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5.5亿、地方财政投入60亿、行业企业投入近15亿,先后有100所示范校通过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验收。

    国家示范校建设计划的实施,进一步改善了示范校实验实训教学条件,加大了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推进了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课程建设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推动了校企合作,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了总体办学水平,发挥了国家示范校的引领辐射作用,带动了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成就与影响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以来,在教育部、财政部和地方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示范校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办法》,稳步推进示范校建设,至2011年6月,3批100所示范校圆满完成示范性建设任务,并陆续通过国家验收,示范校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1.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取得重大突破。示范校与用人单位共同开展专业建设,校企双方双向融入共同实施人才培养与教学管理,建设一批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资源库,企业兼职教师承担了近半数的专业教学任务。

    2.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推进。示范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建设学校工作站、校外实训基地,将生产、设计任务引入教学内容,实践教学学时占教学总学时的比例从40%-50%增加到60%左右,半年以上顶岗实习比例达到100%。

    3.毕业生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示范校不断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突出职业能力培养,2009年示范校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超过96%,2010年就业率超过普通本科院校,以毕业生起始就业岗位、起薪点为评价指标的就业质量显著提高。

    4.建成一大批优质教育资源。近6年来,100所国家示范校共建成680个重点专业及专业群;建成300多个省级及以上专业教学团队;建成4000多门优质专业核心课程,建设全国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28个,建成17个;新增校内实训基地5000多个,新增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9亿元。

    5.促进了高职教育的整体发展。2006年以来,百所国家示范校跨省招生比例达到30%,面向西部招生比例超过10%;对口支援西部职业院校近450所,为西部地区职业院校培养师资1.5万人次,联合培养学生10余万人次,产生了显著的引领辐射作用。

    6.增强了社会服务能力。项目建设强化了国家示范校的社会责任,增强了国家示范校社会服务能力。近6年国家示范校开展各级各类培训规模年度校均为1.3万人次,开展各级各类技术服务总值超过5亿元。

    三、我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进程与成效

     (一)我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进程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省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2006年4月,我省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会议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确定实施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2006年11月16日,省教育厅颁发《关于实施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的通知》(鄂教高[2006]34号),正式启动我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程。

到目前为止,我省共有17所高职院校列入省级及以上示范校建设计划。其中,4所示范校通过国家验收,5所高职院校进入国家骨干建设院校建设计划,8所示范校通过省级验收。

     (二)我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近6年的建设与发展,我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作在办学体制创新、办学模式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模式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教学管理方式改革、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果。

    1.“政、行、企、校”共同投入,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

    2006年以来,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方共投入示范性建设专项资金7亿9千万元,全省示范校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增加了46%,示范校为合作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总值增加122%。

    2.坚持产学结合,形成了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

    在示范性院校建设方案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各示范校紧紧围绕区域产业发展特点和发展需要,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企业联合开展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构建了校企共融的专业建设体制与机制,建成了一批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形成了“三层合作、四方共建、多方共赢”、“三会体制、四方联动”、“以船为伴、与船同行、兴船强校”、 “校企深度融合、推进四个对接”等各具特色的办学模式。

    示范校校外实训基地数增加55%,有合作协议的企业数增加59%,合作企业投入设备总值增加149%,合作企业接受学生顶岗实习数增加48%,实践教学占教学总学时比例超过50%,学生顶岗实习的比例达到100%。

    3.系统设计实践教学体系,强化了职业素质培养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各示范校不断加强教学做一体化改革,在校内实训教学项目设计、教学流程安排、教学环境建设等方面注重与职业情景的有机对接,将职业文化、行业企业文化融入教学过程,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校内生产性实训比例由40%提高到90%,毕业生双证获取率达到100%,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6%。

    4.实施重点专业建设,建成了一批高水平示范性专业

    通过中央、地方、行业企业、学院自筹等途径,示范校加大了对重点建设专业的投入,共建成87个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带动261个专业建设,在专业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示范性实训基地等方面取得突出进展。

    5年来,新增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精品课程39门、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51个;新增省级教学团队43个、精品课程153门、省级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室87个(不含示范性);省级校内实训室增加63%。

    5.突破传统学科体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各示范校积极探索基于职业能力培养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形成了“循环教学、学做合一”、‘学、岗、就’三态递进滚动递进,四步育人 “双元整合,学做一体”等人才培养模式。

    6.推进单独招生改革,获得社会广泛支持

     示范性建设提高了示范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年来全省示范校新生录取分数超过三本线的比例接近40%,部分学校超过80%。2009年示范校试行单独招生改革,报考比例超过1:4,2011年四所国家示范性实施面向中职毕业生的单独招生改革(技能高考),招生考试工作得到《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光明日报》、新华网、人民网等中央媒体的广泛报道与充分肯定。

    7.建设高职教育联盟,服务 “两圈一带”发展。为增强服务我省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的能力,省教育厅以国家和省级示范校为核心先后组建了“武汉城市圈高职教育联盟”、“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高职教育联盟”。两个高职教育联盟覆盖了全省高职院校,就“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鄂西生态文化旅游业发展”等主题进行专题研讨,就圈域产业链发展与圈域高职院校专业群建设进行交流与合作。

    8.对口支援与交流合作,促进全省高职院校整体发展。2006年以来,17所示范校在对口支援60所省内职业院校(含中职)的基础上, 2008年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武汉城市圈高职院校对口支援与交流合作计划”,4所国家示范校又对口支援武汉城市圈4所高职院校;2011年省教育厅又启动“省示范校对口支援与交流合作计划”,17所示范校与17所民办和新办高职院校成为省示范校交流合作伙伴,通过教师与管理干部培训、共同开展教学科研项目申报、学生交流等活动,促进了全省高职教育的健康协调发展。

    (三)通过高职教育专项建设计划,推动全省高职教育协调发展

    1.设立“楚天技能名师”岗,推动“双师”结构队伍建设。2007年,省教育厅在高职院校设置“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人员由高职院校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选聘,参与实训教学与专业建设,实施聘期考核与管理。目前已经设置岗位140个,聘任100人,省级专项资金投入500万元。

    2.实施省级教改专业建设,提高专业整体水平。2006以来,省教育厅继续实施高职院校教改专业建设,着力推进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至2011年,共实施了4批92个省级教改专业建设,省级专项资金投入达到4600万元,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在省内有带头作用的示范专业。

    3.实施省级实训基地建设,改善实训教学条件。为加强高职院校基础能力建设,打造高职教育品牌,“十一五”期间,省教育厅以专业实训基地的方式组织实施省示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经建成100个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省级实训基地,进一步改善了实训教学条件,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了社会服务能力。

    通过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方式实现了从院校建设到内涵建设阶段的转型,各示范校圆满完成示范性建设任务,我省示范校建设的影响力进一步提高。2010年9月召开的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会议,我省4个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案例入选大会交流材料,占入选案例的比例为24%。

    四、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的主要经验

    (一)政府的全面支持是示范校建设计划有效实施的坚强保障

    示范校建设以来,省、市两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实施现场办公、投入专项资金、组织建设方案论证等形式关心支持示范校建设,组织成立省示范校建设工作协作会、高职教育联盟指导示范校建设。

    (二)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是示范校建设计划实施的合作交流平台

    项目建设启动前,省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专题研究我省示范校建设组织工作。项目建设期内,省示范校建设工作协作会组织了建设单位的遴选,建设方案的论证与修改,项目建设中期检查,建设项目的验收等工作。

    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等两个高职教育联盟在圈域经济社会发展,圈域高职院校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省示范校在两圈高职教育联盟建设中起到了骨干引领作用。

    (三)高水平的建设团队是完成示范校建设任务的组织保证

    为如期全面完成示范校建设任务,打造湖北高职教育品牌,省教育厅组织实施“领导能力”和“执教能力”培训计划,着力建设高素质领导团队、高水平建设团队。

    “领导能力”培训计划以院级领导为重点,以教育部“海外培训项目”为主要载体;“执教能力”培训计划以专业教师为重点,以省示范校建设工作协作会为组织平台,先后邀请李进、马树超、陈解放、姜大源等知名专家学者到湖北讲学,组织3批专业教师到香港理工大学培训;组织6次专题培训班,受训教学管理干部、专业教师1000人次有力地促进了示范校建设。

    (四)规范的项目管理是提高示范校建设成效的基础

    在政府层面成立了省市两级示范性建设领导小组,各院校建立了校级领导小组、建设工作组、专项工作组、项目监控小组,制定并实施了项目管理制度,省教育厅、省示范校建设工作协作会组织了项目中期检查,通过“示范校建设专题网”、“示范校建设验收网”对项目建设进行了监控,推进了建设成果的共享,增进了示范校建设的公益性。

    六、“十二五”时期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要求

    《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对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出了适应我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战略的新使命、建立人力资源强省的新要求、建成服务湖北成为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新任务,建设和谐湖北提出的新目标。

    为适应新形势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我就未来4年我省示范校建设,全省高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应转型发展,主动构建适应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的高职教育体系

    目前我省正处于“跨越式发展战略机遇期”、“新型工业化加速发展期”、“城镇化加速推进期”、“产业结构加速优化升级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期”、“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期”。为实现这一关键时期的发展任务,“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了“跨越式发展”、“转型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创新发展”、 “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的宏观导向。

    “十二五”期间,高等职业院校要坚持“以用立业”的发展理念,着眼于服务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新使命,围绕“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技术先进、清洁安全、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的新要求,以电子信息、汽车、石化、装备制造、食品等骨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为重点,主动构建适应现代产业体系发展需要的现代专业体系。

    (二)适应创新发展,积极推进高职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高等职业院校要按照我省教育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高职教育的双重属性,积极推进高职教育综合改革,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四方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探索职业教育公益性实现途径,在高职院校治理结构改革、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改革、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走出一条新路,为建设中国特色高职教育体系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坚持绿色发展,大力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

    高职院校要主动适应我省绿色发展的要求,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服务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需要,以专业建设为载体,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创新专业建设模式,积极推进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改革,按照“促进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等五个对接的要求,全面提升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水平、条件装备水准和产业服务能力,大力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我省绿色发展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四)促进和谐发展,系统构建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我省高职教育要走“和谐发展”之路。按照“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求,将高职教育建设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将现代专业体系构建融入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将高职教育改革创新融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高职教育的和谐发展要以增强特色为重点,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加强中职与高职的协调发展,完善“技能高考”制度,探索 “技能高考生”培养方式改革,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

    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要在我省高职教育体系建设过程中发挥示范辐射作用,高等职业院校要在我省中职教育改革与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

    (五)坚持特色发展,全面打造我省职业教育品牌

    全省高职院校要围绕湖北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继续加强特色院校、特色专业建设,建设一批与我省产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特色专业群。

    全省高职院校要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职业教育资源开发,将职业资格标准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行业企业技术标准融入专业教学内容,将公共职业能力要求融入职业素质教育计划,形成一批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结合,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在校学习与在职学习相结合、现场学习与在线学习相结合等立体交叉的职业教育网络与特色教育资源体系。

    全省高职院校要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服务,积极开展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把高职院校建设成为推进就业的示范基地;全省高职院校尤其是示范性高职院校要加快新兴职业教育资源的开发,围绕我省现代产业建设和企业“走出去”战略,重点推进“湖北海员”等十大职业教育品牌建设,努力把高职院校建设成为我省职业教育品牌开发、培育和推广基地,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祝全省高职教育战线的全体教职工新年愉快!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